政策
購買條款
【購買條款 / 定型化契約(範例,請依實際情況修改並經法務確認)】 一、訂單成立 您送出訂單並完成付款(或選擇轉帳/超商取貨付款)後,於我們確認後訂單成立。 二、價格與付款 商品標示價格為新台幣含稅價;運費另計並於結帳時顯示。 三、七天猶豫期(通訊交易解除權) 依消費者保護法,您自收受商品後享有七日猶豫期,得於期間內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。 惟「茶葉等食品一經拆封」屬合理例外,基於衛生與商品性質,拆封後恕不適用猶豫期。 四、配送 台灣本島宅配 / 超商取貨,訂單成立後 1–3 個工作天出貨。 五、退換貨與退款 符合退貨條件者,我們於收到退回商品並確認後 15 日內,以原付款方式退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