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

購買條款

【購買條款 / 定型化契約(範例,請依實際情況修改並經法務確認)】

一、訂單成立
您送出訂單並完成付款(或選擇轉帳/超商取貨付款)後,於我們確認後訂單成立。

二、價格與付款
商品標示價格為新台幣含稅價;運費另計並於結帳時顯示。

三、七天猶豫期(通訊交易解除權)
依消費者保護法,您自收受商品後享有七日猶豫期,得於期間內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。
惟「茶葉等食品一經拆封」屬合理例外,基於衛生與商品性質,拆封後恕不適用猶豫期。

四、配送
台灣本島宅配 / 超商取貨,訂單成立後 1–3 個工作天出貨。

五、退換貨與退款
符合退貨條件者,我們於收到退回商品並確認後 15 日內,以原付款方式退款。